走不走亲戚喝不喝酒? 重塑春节文化的年轻人******
走不走亲戚喝不喝酒?
重塑春节文化的年轻人
“谁喝得多谁机会就多,这完全没道理。”19岁的李园洁与父亲因喝酒发生分歧后,将自己的经历发在网上,得到众多网友支持。
每年过年前,24岁的张一嘉都要为“走亲戚”感到压力巨大。“妥协吧,我难受;不妥协吧,每年都吵架。”
“这是第一次不在自己家里过年,想到爸妈在家里冷冷清清,心里非常不好受。”春节刚过,李悦颖打算跟丈夫沟通,争取明年各自回家过年。
酒桌文化会被90后、00后转变画风吗?遭遇亲戚“经典三连问”怎么办?独生子女夫妻回谁家过年?在人们为久违的团聚欢欣雀跃时,新思维、新观念与传统习俗文化的碰撞,也在假期浮出水面。
不喜欢酒桌文化,希望喝酒点到为止
“如果有聚会,我只是喝一些低度数的鸡尾酒。”平日里,张铭可以说是滴酒不沾。
今年春节,张铭和家人聚餐时喝了半瓶白酒,“长辈和同辈的兄弟们都在喝,不好意思拒绝。”按照老家规矩,他需要先给长辈们挨个敬酒,再和几位堂兄弟喝,一圈下来就感觉脑袋晕乎乎的。
这顿饭局从中午12点持续到下午2点多。“社恐”的他时不时回答着亲戚朋友的询问:“在北京工作怎么样啊”“有没有谈对象”“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结束后,张铭足足睡了3个小时。
张铭不太喜欢春节酒桌“礼仪”,但是又想着“一年见面次数不多”“饭局里都是自己人,就算喝多了也不会怎么样”,还是选择遵循。“我和朋友喝酒就没有这么多礼数和规矩,想喝就喝,不想喝就不喝。”张铭说。
一次与亲戚聚会时,李园洁的父亲说:“长大了要懂一些人情世故,不喝酒就是不给别人面子,连朋友都交不到。”李园洁则认为:“我知道中国有流传已久的酒文化,但这并不等于酒桌文化这种‘糟粕’。”
春节期间,李园洁也会与朋友“小酌一杯”,但是大家都点到为止,绝不会强迫对方。她说:“我把自己的想法发在网上,有很多人支持,所以我更有勇气坚持自己。”
2018年,李翔到北京上大学,爷爷和他约定,等他留在北京工作,会带上奶奶一起来京旅游,还要一起喝一口地道的二锅头。
大年二十九,李翔从北京回到了老家湖南长沙。一下飞机,他就和父母一起,把准备好的年夜饭,附上一瓶从北京带来的二锅头,一并送到爷爷奶奶家门口。他们在给年夜饭外包装做消杀之后,没等老人开门便转身离开。
前不久,奶奶主动提出,今年全家不再一起吃年夜饭了。2022年7月,李翔的爷爷体检查出了癌症,他选择保守治疗,遵医嘱不再抽烟喝酒。在新冠病毒感染高峰中,两位老人严格在家自我隔离,并没有感染。但风险还在,春节并不是相聚的好时机。
自称“还算争气”的李翔,毕业后进入北京的一家国企。因为疫情,2022年,爷爷奶奶没能来北京旅游;如今回家了,他也没能和爷爷奶奶见面。
“我知道,就算我给爷爷带了二锅头,他也不会喝的。但带来这瓶酒,意味着我完成了与他的约定,意味着我们能够团聚。”和爷爷的约定,李翔始终记得。
经历了疫情煎熬,才明白亲情是多么重要
大年初二,汉宇在社交网络账号上分享了一条名为《不走亲戚的90后春节vlog》的短视频,记录宅家过年的日常:打扫卫生、喝咖啡、吃甜甜圈、追剧、安装烤箱……
可是,没有走亲访友的热闹场面。“聚在一起就是互相比较谁家孩子工作好、收入高,我只能默默听着或者放空自己。年轻人还可能各自玩手机。”
近两年,“断亲”这个词逐渐被年轻人所熟悉。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胡小武曾对此下定义:“断亲”主要表现为懒于、疏于、不屑同二代以内亲戚互动和交往的现象。
张一嘉也因为“走亲戚”和爸妈发生矛盾。张一嘉一直认为姥姥重男轻女:“小时候过年去姥姥家,姥姥都会挑刺,这个做得不好,那个说得不对,结论都是我没有表哥好。后来长大点了,我就找各种理由不去姥姥家。”
“但是,每次提到‘去不去姥姥家’,我妈都会当着我的面哭,骂我不孝顺,甚至好几天都不理我。”张一嘉说。
上大学那年冬天,张一嘉的姥爷去世了,但她有很重要的考试,没有赶回去参加葬礼。那年除夕,为了让妈妈开心,也为了弥补自己的愧疚,她在饭桌上主动提出去姥姥家。张一嘉的妈妈激动地在饭桌上流下了眼泪。
张一嘉说自己并不是完全不走亲戚,自己平时与堂哥堂姐接触比较多,关系也很好。但是,她拒绝用血缘和亲情来“绑架”人。
大年三十,受到冷空气影响,内蒙古呼伦贝尔最低气温降至-43℃。上午11点,23岁的王浩在寒风中寻找出租车。父母已经先行赶到老人家中,就剩他成了十几斤重年货的搬运工。
“家里的老人走了一趟‘鬼门关’,必须好好陪陪他们。”王浩96岁高龄的姥姥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在北京学习医学专业的王浩,听说姥姥“阳了”,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幸运的是,由于入院及时,家人照顾周到,老人逐渐恢复了健康。
等待了半个小时,王浩终于坐上了出租车。尽管身上穿着加厚羽绒服,抗风牛仔裤外面还套着一件大棉裤,帽子、手套、围巾全副武装,他还是抵挡不住寒冷,刘海和睫毛因结冰而变得花白。不过,“只要团聚,路上的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父母的时间表里,一切都已经算好”
除夕,邓斯尹与一位叔伯产生剧烈争执。这位长辈说:“现在男生都喜欢独生女或者家里两个女儿的,你这种有弟弟的最不好,还不快点结婚,免得男朋友跑了。”
邓斯尹急忙反驳,但最终她没有说服任何人,反而被批评不尊重长辈。
王晶晶是独生女,今年26岁,研究生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春节期间,父母为她安排了线下相亲。相亲过程中,两个人面面相觑,被王晶晶形容为“脚趾抠地般的尴尬”。
长假期间,王晶晶在家庭群里转载了一则视频,内容是一位专家告诫父母应该多多理解子女,时代不同了,女性不结婚也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生活。王晶晶的妈妈回复:“这些专家简直误人子弟。”
在王晶晶眼里,老一辈结婚是因为要互相扶持帮衬家里,如果自己将来决定结婚,那一定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比一个人要快乐。
李悦颖新婚不到半年,丈夫是自己的县城老乡。春节前半个月,李悦颖提前请假回家,老公则留在西安上班。小年夜,李悦颖收到了公婆发来的消息,希望她能过去住。那天,李悦颖在公婆家吃完晚饭,还是回到自己家中。她认为,无论结婚与否,自己家永远是自己家,老公的家是老公的家。
除夕,当地有“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待在父母家”的习俗,她不得不在公婆家吃团圆饭。“来来往往的亲戚都不认识,还被一个劲地催着生娃,感觉很不受尊重。”
家在东北的杨天,今年选择和丈夫各自回家过年。这个决定并不符合当地传统习俗。但是,杨天与丈夫常年在外工作,只有春节假期才能见到家人,比起遵循旧习,她更想好好陪陪父母。
起初,丈夫也觉得结婚第一年没把媳妇领回家“有点没面子”,但杨天反问:“为什么是我跟你去你家过年,不是你跟我去我家过年?”丈夫便不再多言。面对亲友的疑问,杨天统一回应:“我们走在时尚前端。”
“你看你姥姥生病了,我和你舅舅还可以去照顾。所以你不能不要孩子,以后生病了就没人管你……”春节期间,读大三的范子菁几乎每天都会听到这样的话。按照父母的理想规划:先考上研究生,读研时就要谈恋爱,争取毕业后把工作和对象都稳定下来,到时候父母即将退休,还有时间帮忙照顾孩子。
“在我父母的时间表里,一切都已经算好。”范子菁的妈妈经常在手机里刷相亲群的消息。“一看到我同学有对象了,她准在第一时间告诉我。”
前几年的春节餐桌上,梁晓叶是最风光的人,因为她是全苗寨第一个女大学生。“扶贫先扶智”,这些年村里人重视子女教育。2017年,她顺利考入省城长沙的大学。
“当年有多风光,现在就有多‘落魄’。”毕业后,梁晓叶成为长沙一家公立幼儿园的教师。然而,亲戚们的话题从学业转向了婚恋:“同龄姐妹孩子都上幼儿园了,稍差一点的婚礼档期也排到后年了,你怎么还是找不到男朋友?”
“没结婚,人生就不圆满!”梁晓叶有一个30多岁还没结婚的堂姐,被全家人当成反面教材。她却不这么想:“堂姐是大学老师,有房有车,很圆满啊!”
梁晓叶并非“独身主义”,她想等到30岁再结婚。她发现,稍年长的、拥有一定资源积累的家长,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而我现在自己都养不活”。
“这个报道千万不能让老家亲戚看到,不然他们会说我带‘坏’其他人!”梁晓叶最担心的,还是亲戚们对她这个未婚青年的审视。
(应受访者要求,李园洁、张一嘉、王晶晶、李悦颖、张铭系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裴思童 王军利 谭思静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